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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吉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、加强维修市场监管,好色视频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《吉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机动车维修事关道路运输安全、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民生领域。2019 年国务院令第709号将机动车维修经营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,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14号令对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作出修订,全面实行经营备案制度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
近年来,我省机动车维修市场规模持续扩大,维修经营业户数量快速增长,但在备案管理中仍存在流程不统一、材料不规范、信息变更不及时、事中事后监管衔接不畅等问题。部分经营者应备未备、超范围经营、备案信息不实;各市县办理标准不一、备案时限不明确,企业办事成本较高。为统一全省备案尺度、压实管理责任、提升服务效能,亟需制定省级统一、权责清晰、流程规范、监管闭环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规范。我厅广泛征求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并结合我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规范》。
二、主要意义
(一)优化营商环境,降低制度性成本。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、零收费,材料齐全当场备案,备案变更/注销流程简化,助力企业降低成本,减少跑动次数,提升政务服务效率。
(二)规范市场秩序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明确备案范围、条件与内容,通过3个月内实地核查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、高风险重点监管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遏制未备案经营、虚假备案等乱象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。
(三)保障安全环保,促进行业升级。将环保措施、安全生产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纳入备案与监管,推动维修企业绿色合规发展;结合分类备案与连锁经营规范,引导行业提质升级,提升维修质量与服务水平。
(四)强化社会监督,提升行业公信力。备案信息及时更新公示,明确企业经营范围、人员、设备等关键信息,便于消费者查询监督;建立信用评价与公告机制,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,增强市场信任度。
三、制定过程
为做好本次《规范》制定工作,我厅广泛开展调研,研究借鉴其他行业备案监管政策,召开多次专题会议,对《规范》的框架结构、条文内容进行逐条研讨。
一是面向行业内进行实地走访、座谈交流。与行业协会、维修企业开展座谈,深入了解现状问题,为《规范》制定奠定基础。二是先后与浙江、福建、湖南等外省行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,汲取全国好的行业监管经验。三是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各市(州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等单位意见,最终形成此《规范》。
四、适用范围
在吉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体,应当遵守本《规范》。
五、主要内容说明
《规范》共分为九章:第一章总则,提出目的依据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职责分工。第二章备案范围,确定备案对象、备案类别。第三章备案条件。明确备案需要的经营场地、设施设备、人员、制度等条件;第四章备案程序,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,明确需要提供的材料;第五章备案办理流程,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流程;第六章备案内容,确定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基本信息、场地信息、人员信息等内容;第七章经营服务,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变更、终止等情形作了规定;第八章监督管理,强调备案后的监督管理。规定注销、撤销情形。第九章附则。明确了实施日期和解释机构。初审:孙叶红
复审:王忠鹏
终审:宋家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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